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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DCEP)重塑银行支付体系的前景与思考

imtoken所有版本 2023-01-17 13:58:16

摘要:央行数字货币(DCEP)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其发行将推动银行支付体系的重塑。事实上,无论是从货币本身的属性,还是从流通原理分析,DCEP在前期不会对我国现有的银行体系产生很大影响,只会改变社会支付和现金使用习惯。但从中长期来看,DCEP必然会以银行业态重塑支付、融资、金融服务等各个体系和领域。本文从数字货币的特点和支付操作的风险出发,分析了DCEP发行的意义、DCEP对重塑银行支付体系的研究和展望,

关键词:央行数字货币(DCEP);银行支付系统;改造;发展建议

2020年5月,央行数字货币(DCEP)在上海、深圳、苏州、成都、雄安5个城市进行试点。既然移动支付方式已经相当成熟,为什么央行还要发行数字货币?DCEP的发行对公众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对大多数公众来说都比较模糊。DCEP的发行可以带动商业银行加速脱媒,同时也可以促进央行的审慎监管,便于对社会资本交易中的每一笔数字进行精准跟踪和实时掌控。高不可攀。

一、数字货币的特点

数字货币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值数据。借助数据交易,数字货币可以作为记账单位和价值存储单位存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数字货币被视为现实。货币的替代品。与真实货币相比,数字货币有几个显着的特点:

一是分布式记账。数字货币的基础是区块链技术,可以通过支付系统中设置的节点完成相应的记账工作。每个节点都有交易日期、交易时间等关键信息的副本,不会出现伪造、重复支付的情况。健康)状况。二是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是指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用户之间可以实现点对点的金融交易,无需银行或中介机构进行处理。但是,所有的交易都需要得到其他用户的确认,并且必须得到全网所有用户的广泛认可,才能形成一个新的区块,这样该笔交易才能算完成。这个特性使得数字货币的交易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确认交易。三是匿名。数字货币账户大多是一串随机的字母和数字,不需要实名认证,也无法追踪用户的隐私信息。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但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并可能引发贩毒、洗钱等非法交易。第四,交易不可逆。数字货币交易只有两种,且不可撤销,既可以避免付款人通过撤销而损害收款人利益的情况,也可以避免退款过程中重新建立信任关系的问题. 数字货币账户大多是一串随机的字母和数字,不需要实名认证,也无法追踪用户的隐私信息。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但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并可能引发贩毒、洗钱等非法交易。第四,交易不可逆。数字货币交易只有两种,且不可撤销,既可以避免付款人通过撤销而损害收款人利益的情况,也可以避免退款过程中重新建立信任关系的问题. 数字货币账户大多是一串随机的字母和数字,不需要实名认证,也无法追踪用户的隐私信息。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但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并可能引发贩毒、洗钱等非法交易。第四,交易不可逆。数字货币交易只有两种,且不可撤销,既可以避免付款人通过撤销而损害收款人利益的情况,也可以避免退款过程中重新建立信任关系的问题. 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但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并可能引发贩毒、洗钱等非法交易。第四,交易不可逆。数字货币交易只有两种,且不可撤销,既可以避免付款人通过撤销而损害收款人利益的情况,也可以避免退款过程中重新建立信任关系的问题. 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但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并可能引发贩毒、洗钱等非法交易。第四,交易不可逆。数字货币交易只有两种,且不可撤销,既可以避免付款人通过撤销而损害收款人利益的情况,也可以避免退款过程中重新建立信任关系的问题.

二、数字货币支付操作风险

目前,很多国家都实施了相应的数字货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数字货币的支付运营也暴露出诸多风险和问题。体现在几个方面:

1.法律风险

数字货币的尝试起步较早,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也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但目前,在相关行业,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和规范,相应的政策法规也是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完善、缺乏梳理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法律风险。

2.技术风险

数字货币的支付运营涉及金融机构、消费者、商户、运营商等诸多主体,提供基础支付环境。在这样的系统架构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带来相应的风险。虽然传统零售支付业务也存在上述风险,但这些风险基本可以由金融机构承担。相比之下,数字货币支付系统的形成将导致包括商家和消费者在内的终端用户直接面临这些风险。,可能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3.信用风险

信息系统的缺失成为制约数字货币发展的关键因素。数字货币虽然起步较晚,但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这对双方的诚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技​​术难题得到解决的情况下,缺乏信用机制成为制约数字货币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失信成本过低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出现严重的短期行为,影响数字货币的发展。健康成长。

4.清算风险

结合数字货币支付系统的分析,不产生流动性风险。但是,对于提供数字货币支付服务的机构来说,在面对数字货币和现金兑换的需求时,机构需要代客户管理流动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清算风险。

三、DCEP发行的意义

1.保护货币主权

我国的移动支付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但这种优势并不是绝对的。信息时代,各国对数据资源的争夺只会愈演愈烈。DCEP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巩固我国的货币主权,有效保护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同时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制度。同时,我国现阶段在小额零售支付领域面临诸多挑战。如果我们想很好地应对挑战,我们可以推出法定数字货币来带动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

2.防止金融遏制

全球货币结算系统SWIFT发挥银行间跨境通信和结算的作用,连接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万多个金融结构,并且本身由美国控制,只需削减脱离一个国家的SWIFT,几乎可以将其与国际金融市场脱节,成为金融孤岛。DCEP的发行可以打造全新的数字货币渠道,防止金融遏制问题,有效保障我国金融安全。

3.低成本可移植性

一是成本较低。DCEP的发行可以减少纸币的印制、防伪、退还、运输等环节。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的同时,可以实现经济交易的便捷和透明,而且与纸币的发行和流通相比,DCEP的成本更低,可以对违法犯罪进行监督和打击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其次,携带方便。实物现金包括纸币和硬币,携带不便,易丢失。相比之下,DCEP携带更方便。持卡人无需去银行提取现金,也无需像支付宝或微信支付那样依赖移动网络。您只需轻触手机即可离线支付。三是安全性强。DCEP替换仅限于流通中的现金(M0),其功能属性与纸币完全一样,是法定货币,所以无论如何都有法定补偿。现有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属于Current银行存款中存在存款(M1)和定期存款(M2)),但由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采取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渠道,对于持有人而言,银行存款属于商业银行的债权,是有一定风险的,这个风险很小,DCEP本身就是对央行的债权,没有风险,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并且是法定货币,所以无论如何,它都有法定赔偿。现有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属于银行存款中存在的活期存款(M1)和定期存款(M2)),但由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走的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的渠道,对于持有人来说,银行存款属于商业银行的债权,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很小,DCEP本身就是对央行的债权,没有风险,相对来说安全性更高。并且是法定货币,所以无论如何,它都有法定赔偿。现有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属于银行存款中存在的活期存款(M1)和定期存款(M2)),但由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走的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的渠道,对于持有人来说,银行存款属于商业银行的债权,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很小,DCEP本身就是对央行的债权,没有风险,相对来说安全性更高。对于持有人来说,银行存款属于商业银行的债权,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非常小。DCEP本身就是对央行的债权,没有风险。相对而言,它更安全。对于持有人来说,银行存款属于商业银行的债权,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非常小。DCEP本身就是对央行的债权,没有风险。相对而言数字货币支付系统,它更安全。

4.打击犯罪

现金可以是伪造的、匿名的、不可控的,并且可能被用于非法和犯罪活动。相比之下,DCEP 具有匿名性和可控性的特点。“匿名”针对商业银行机构,“可控”针对央行。在掌握第三方交易数据的情况下,央行可实现对重要数据的审慎管理,减轻商业机构负担,有效监管反洗钱和反电信诈骗。

5.微零售支付

DCEP 使用的主要场景是小型零售业务。以央行法定货币DCEP的名义,DC代表数字货币,EP是电子支付。可以看出,数字货币的重点在支付领域,而DCEP在支付领域。在应用定位上,更加强调小零售业务,这也表明,与现金相比,数字货币的功能更倾向于支付,而非价值计量或价值存储。

四、DCEP 重塑银行支付系统的前景

一是信用卡业务。现阶段,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可分为本外币借记卡、信用卡、信用卡和储值卡。随着DCEP的普及,第一个被取代的银行支付业务是信用卡。一旦所有银行卡业务都被DCEP取代,就可以有效避免当前信用卡业务存在的一个通病,如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催收问题等,消除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和问题,而个人DCEP钱包“接管”贷款,可以有效避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垫底的情况。

二是中间业务中存在的兑换业务将消失。改造完成后,在新的银行支付系统中,数字货币可以方便快捷地转入个人账户,银行汇款业务大幅减少。线索的开始。以此为背景,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如信用制度、会计制度等,都将发生变化。例如,资产类别中存在的存货资金将继续减少甚至消失,准备金和存货现金的兑换在DCEP的影响下,逆回购和同业存单业务也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回购业务、同业拆借、

三是传统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将被压缩。在存款亏损的情况下,贷款发放和创设规模必然会缩水和减少,以往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将发生较大变化。十多年来,商业银行从未忽视发展与创新,从未停止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他们也将发展重心从原来的存贷利差转移到了中间业务上。随着DCEP的推广和普及,支票结算、收付、票据承兑等诸多中间业务被替代,银行业盈利能力持续萎缩,可能导致银行流动性趋紧的问题。商业银行,

四是可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主体、所有商业银行都可以参与的新的支付结算体系,同时对银行体系中现有的支付结算体系进行改造,原有的纸币取而代之的是,原设在同城的同城清算系统和相应的清算中心将全部取消,银行间插件系统和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也将经历巨大的冲击变化。

五是现有基于绑定银行卡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在功能上会被削弱,因为与第三方支付业务相比,央行数字货币本身不需要绑定银行卡,也不需要开银行卡片。银行账户,用户之间的转账无需经过银行系统,甚至无需依赖电信运营商数字货币支付系统,即可实现线下支付。因此,在DCEP的冲击下,当银行卡业务消失时,现有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将被纳入新的银行支付系统。

五、银行支付系统支持DCEP发展的建议

1.统一支付规则

网络本身的发展使得其安全问题非常突出。为保证网上支付的顺利实施,需要设立第三方中介机构,该中介机构必须具有较高的权限,而且对于数字货币等相对较新的数字货币而言。对于支付业务,央行应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完善安全标准,建立统一的网上支付规则,协调安全技术和安全协议,限制网上支付的所有参与者,确保其遵守规则和规定。要求,规范自己的支付行为。目前,涉及网上支付的各个主体,如银行、运营商、第三方机构等,都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但在资源共享程度较低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保证。在线支付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强相互合作,充分发挥各参与方的优势,通过资源整合促进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通过统一网上支付规则,明确各参与者的权责,制定更加合理的发展战略,优化资源投入,实现新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参与者的优势,通过资源整合,促进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通过统一网上支付规则,明确各参与者的权责,制定更加合理的发展战略,优化资源投入,实现新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参与者的优势,通过资源整合,促进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通过统一网上支付规则,明确各参与者的权责,制定更加合理的发展战略,优化资源投入,实现新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

2. 开展试点工作

DCEP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当前相对成熟的私有数字货币,但相比之下,DCEP具有法律属性,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并不算太大。目前,央行已成立专项研究小组,对数字货币的发行运营框架和关键技术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充分发挥DCEP的作用和作用,需要继续做好理论研究,分析数字货币发行后对金融市场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并采用合理的制度优化和监管发挥数字货币积极作用的策略。影响和削弱其负面影响。另外,在完成足够的理论准备后,可以启动相应的数字货币试点工作,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试点收集经验,总结问题,做好优化,推动央行数字货币的完善发行制度。随后DCEP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普及提供了借鉴和借鉴。

3.丰富的应用场景

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发行依赖于国家信用,其信用的直接体现就是DCEP可以正常使用。基于此,相关部门在开展理论研究的过程中,要丰富DCEP的支付应用场景,增强DCEP应用的吸引力。结合其他国家数字货币的发展经验,在推广DCEP的过程中,要做好相应的生态环境建设,坚持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安全高效,这也是DCEP应用的基础和前提。作为国家法定货币,DCEP的使用必须方便、可靠、简单,并能在市场上顺利流通;二是不拒绝使用。DCEP的性质与人民币相同,属于法定货币,所以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拒绝使用DCEP支付来维护国家公信力;第三,用户的边际成本为零。使用 DCEP 无需绑定银行卡或开设银行账户。对于用户来说,边际成本可以降到最低。费用,不包括移动终端设备的配置,不向单位、个人和企业收取使用DCEP的任何费用。使用 DCEP 无需绑定银行卡或开设银行账户。对于用户来说,边际成本可以降到最低。费用,不包括移动终端设备的配置,不向单位、个人和企业收取使用DCEP的任何费用。使用 DCEP 无需绑定银行卡或开设银行账户。对于用户来说,边际成本可以降到最低。费用,不包括移动终端设备的配置,不向单位、个人和企业收取使用DCEP的任何费用。

4.做好风控工作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业务的风险管控。DCEP要真正普及和应用,需要有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支持。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明确DCEP实施细则,加强对网上支付的监督管理,做好相应的风险控制工作。具体来说,一是面对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服务,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方管理,通过技术优化和管理创新,实现风险管理。有效管控,促进数字货币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二是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管理,规范其业务范围和服务价格,使其融入新的支付体系,加强各方合作,形成统一明晰的行业标准;三是要加强对DCEP支付的监管,确保其也能实施相应的电子支付准入制度,维护网上支付跨行结算系统,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明确电子支付各参与方职责,降低信用风险。规范其业务范围和服务价格,使其融入新的支付体系,加强各方合作,形成统一明晰的行业标准;三是要加强对DCEP支付的监管,确保其也能实施相应的电子支付准入制度,维护网上支付跨行结算系统,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明确电子支付各参与方职责,降低信用风险。规范其业务范围和服务价格,使其融入新的支付体系,加强各方合作,形成统一明晰的行业标准;三是要加强对DCEP支付的监管,确保其也能实施相应的电子支付准入制度,维护网上支付跨行结算系统,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明确电子支付各参与方职责,降低信用风险。要加强对DCEP支付的监管,确保其也能实施相应的电子支付准入制度,维护网上支付跨行结算系统,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明确电子支付各参与方职责,降低信用风险。要加强对DCEP支付的监管,确保其也能实施相应的电子支付准入制度,维护网上支付跨行结算系统,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明确电子支付各参与方职责,降低信用风险。

5.丰富服务科目

一是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发展电子支付业务,建立相应的电子支付渠道,确保与传统金融服务网点优势互补,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还可以提供小额、快捷、便捷的支付服务,促进支付效率的提高;二是支持通信运营商在现有运营架构的基础上,建设更高效、更安全、更完善的互联网网络,解决宽带低、网速慢、收费高、信号覆盖差等问题,为DCEP提供更可靠的金融服务。生态环境;第三,进一步加大对数字金融生态环境安全的投入,会同工商、公安、通信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网站和非法支付服务商的打击力度,帮助公众消除使用DCEP的后顾之忧; 四是普及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方式教育,引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深入学校。解释清楚,确保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公安和通信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网站和非法支付服务商的打击力度,帮助公众消除使用DCEP的后顾之忧;四是普及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方式教育,引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深入学校,在宣传过程中,必须对数字货币支付可能存在的风险、危险和防范措施解释清楚,确保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公安和通信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网站和非法支付服务商的打击力度,帮助公众消除使用DCEP的后顾之忧;四是普及数字货币等新兴支付方式教育,引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深入学校,在宣传过程中,必须对数字货币支付可能存在的风险、危险和防范措施解释清楚,确保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

6.加速产品创新

一是推动产品创新,合理应用新技术,确保DCEP有效应用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二是借助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消除现有支付边界。为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有关部门要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跨行支付功能,形成新的支付体系,最大限度满足用户支付需求,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全方位的多元化结算服务。

7.促进责任转移

DCEP要得到有效推广和安全运行,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数字货币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可以借助网络实现完整的支付服务。但是,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中,没有任何一种技术可以保证完全的安全。数字货币也是如此。在逐步推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不法分子选择冒险。对此,相关部门需要正视数字货币体系,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定可靠的运行、维护和服务机制。良好的持续监督。在这个阶段,清算中心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未来,如果DCEP接入支付系统,央行和商业机构的支付清算部门需要转变职责,承担数字货币。负责应用系统的监控和维护。

六、结束语

总而言之,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实施,带来了对原有银行支付体系的颠覆性变革。银行需要保持贷款存量,不断增加增量,减少存款损失问题,构建新的银行支付体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DCEP让央行更加突出,宏观审慎监管更加便捷,金融监管效率提升,重塑后的银行支付体系也可以为社会提供更高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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